“美國歷史上嚴的食品犯罪判決”在2015年9月21日出爐:美國花生公司老板斯圖爾特·帕內爾被指控70多項罪行,被判28年;其弟邁克爾·帕內爾被判20年;公司質控經理瑪麗·威爾克森被判5年。
這起事故發(fā)生在2008~2009年。根據(jù)美國疾控中心的證詞,該公司生產的花生醬導致714人感染沙門氏菌,9人死亡。該公司的花生醬被大量召回,是美國歷史上的食品召回案。
但實際上,這幾個人被重判,并不僅僅是因為造成了眾多的感染和死亡。法庭上,檢察官傳喚了45位證人,出示一千多份文件,證實帕內爾知道產品被沙門氏菌污染,但隱瞞了檢測結果,下令把被污染的花生醬銷往下游廠商。此外,還有一批產品沒有進行檢測,就偽造了檢測結果,然后售出。
也就是說,被告的罪行主要是“明知食品污染,依然進行銷售”,性質極為惡劣。法官說,如果按照所有的指控計算,帕內爾的刑期可能高達803年。
雖然沒有如許多受害者期望的那樣判處終身監(jiān)禁,但28年的刑期已是美國歷史上此類犯罪中嚴厲的判決。對食品產銷中的違規(guī)和犯罪,美國可以用“嚴刑峻法”來形容。但是,這并不足以保護公眾。根據(jù)疾控中心公布的數(shù)據(jù),美國每年有4800萬人次因食物得病,相當于美國人口的六分之一,其中3000人死亡。
所以,F(xiàn)DA認為基于事后處罰的“嚴刑峻法”還遠遠不夠,要從根源上避免食品事故出現(xiàn),需要“更多地致力于食品問題的預防,而不是主要依靠事發(fā)后作出反應”。
于是,2011年,F(xiàn)DA推動通過了《食品和藥品管理局食品現(xiàn)代化法》,堪稱1938年以來FDA重大的法律修訂。核心內容是要求食品生產者制定書面預防控制計劃,包括評估可能存在的風險、具體的控制措施與運作機制,以及問題發(fā)生時的補救措施等。而FDA的監(jiān)管權力也大大增加,比如FDA可遵照“更為靈活的標準”對可疑食品行政扣留,避免可疑食品被轉移;如果FDA懷疑某食品可能造成嚴重后果,可臨時吊銷生產資格、阻止該食品的銷售等等。
美國花生公司導致的沙門氏菌感染爆發(fā)之后,聯(lián)邦檢查人員發(fā)現(xiàn):其廠房居然存在屋頂落水,廠區(qū)內有蟑螂、老鼠、霉菌、污垢、油脂積累和鳥糞等等。在新法案之下,這樣的廠房會在檢查中顯然無法過關而被吊銷生產許可證。
2013年,F(xiàn)DA發(fā)布了兩個配套規(guī)則,一個針對農場,一個針對食品加工廠。2016年,法案將正式開始實施。